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编制内容及要求
方案编制基本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建筑基坑及边坡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不得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相互隶属或同属一个上级单位等利益关系。
2.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建设单位应向监测单位提供监测工作所需的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 建筑基坑、边坡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 建筑基坑、边坡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3.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4. 监测单位编写的监测方案应与基坑设计方案对监测的要求相一致,并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5. 对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建筑基坑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及监测单位在施工前,应邀请相邻房屋业主、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城建等有关单位,就设计、施工方案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作好原始记录,并经双方确认。
目 录
1.监测依据
工程监测依据主要应列出本监测方案依据的工程设计资料、合同承诺以及相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
(必须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基坑周边环境(周边道路、管线、建筑物)图等)
2.工程概况
简要叙述如下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名称,以及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期要求等。
说明基坑开挖深度、周长、面积,主要地层及水文地质情况,支护形式及主要监测项目等。详细说明基坑周边环境状况,包括周边道路、管线、建筑物、
3.监测目的、项目及测点布置
3.1监测目的
根据本基坑工程特点、周边环境状况、地层及水文地质情况,说明实施监测的目的。
3.2监测项目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基坑工程特点、周边环境状况、地层及水文地质情况,详细描述该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
3.3测点布置
详细说明监测基准点、各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置数量、间距、位置,并在监测平面布置图上明确表示,监测平面布置图中应将监测点与基坑边的距离标注出来,详细说明监测点及监测标志的埋设方法、保护措施,并绘制埋设大样图。
4. 监测方法及精度
4.1监测方法
应详细阐述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及采用该监测方法的依据。
4.2监测精度
说明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精度要求,精度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 监测组织架构及采用的仪器设备
5.1监测组织架构
说明实施该监测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列出人员姓名)及相应的职责,监测成果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5.2仪器设备
说明各监测项目所采用的仪器、设备、数量、型号及其精度要求,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必须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处于有效期内。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监测仪器或超过有效检定期的监测设备。
6. 监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应急监测措施
6.1监测频率
详细说明各监测项目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开挖深度的监测频率,监测周期应为基坑开挖前到基坑回填完毕。
6.2监测控制值及报警值
详细说明各监测项目监测变形、变化累计控制值及变化速率控制值、报警值,控制值和报警值应符合基坑安全等级、支护设计方案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6.3监测应急措施
详细说明监测达到报警值、控制值或施工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的监测应急措施,异常情况请参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相关条文。
1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2 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3 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4 根据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7. 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7.1监测数据的记录
应采用标准的记录表格记录监测数据,并绘出记录表格样表,说明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制度,监测
当日报表、阶段性报告、总结报的格式及内容要求,说明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措施,绘出监测成果变化曲线或图形。具体要求可参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相关条文。
7.2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说明监测数据误差分析、消除方法及处理要求,列出数据计算及误差分析公式,确保监测成果的质量。
8. 监测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
8.1监测管理
说明监测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制度,监测成果整理、审核、审定制度。
8.2监测信息反馈制度
说明监测信息反馈机制,根据监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报监测数据,向建设单位呈送监测报告,包括日报告、阶段性监测报告和总结报告,监测报告应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根据监测数据提出合理建议。重点说明监测异常、超过报警值、控制值的信息反馈制度。
9.图件及表格
1) 监测平面布置图(图中应将各监测项目监测点及监测基准点表示清楚,标出间距及与基坑支护结构间距)。
2) 基准点、监测点埋设大样图。
3) 监测成果相关样图样表。
4) 监测设备、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5) 监测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